新華社呼和浩特12月15日電(者陳磊、羅沙、張麗娜、於嘉)12月15日,塞外青城呼和浩特市街頭寒風凜冽,呼格吉勒圖父母家的溫度卻很高。一大早,門裡門外就聚集了左鄰右舍和各路媒體的記者:人們焦急地等待著法院送來再審的判決結果。
  “呼格吉勒圖案對我們的教訓是痛心的、深刻的,對不起。”8時30分,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趙建平帶隊,將案件再審判決書送到呼格吉勒圖父母手中。他深鞠一躬,真誠道歉,對呼格吉勒圖的錯判並被執行死刑深感痛心。
  18年前因殺人罪、流氓罪被判處死刑的呼格吉勒圖,這一天終於得以昭雪。
  25天再審最大的難點是對原審證據的分析和研判
  呼格吉勒圖的父親李三仁和母親尚愛雲顫抖著接過法律文書,逐字默讀。62歲的尚愛雲再也抑制不住內心強烈的情感,帶著悲喜交加的熱淚說:“終於等到這一天!兒子,你清白了。”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原審認定呼格吉勒圖犯故意殺人罪、流氓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對申訴人的請求予以支持,對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和檢察機關的意見予以採納,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內蒙古高院新聞發言人李生晨說。
  從11月20日內蒙古高院宣佈再審呼格吉勒圖案,到12月15日宣佈判決結果,總共用了25天。
  內蒙古高院院長胡毅峰對記者表示,由於案件年久、人命關天、案情複雜,社會普遍關註,法院必須嚴格依法按程序來審理本案,壓力很大。
  據呼格吉勒圖案再審合議庭審判長孫煒介紹,這25天里,合議庭一方面調閱大量案卷材料,一方面聽取申訴人、辯護人和檢察機關意見,進行多次評議,最終得出結論。
  “再審最大的難點就是對原審證據的分析和研判,其中涉及到許多法醫學的專業知識,我們通過專業人士來進行判斷,如果無法準確掌握,就不能作為改判的證據。”孫煒說,“例如,呼格吉勒圖曾供稱從被害人身後用右手捂嘴,左手卡脖子,同時向後拖動,那麼這個過程是否會造成屍檢發現的被害人後縱膈大面積出血的傷情?認定這個過程就十分艱難。”
  “總的來說,就是要一項一項分析呼格吉勒圖的口供和其他證據是否能形成相互印證的關係。”他表示,正是原審在案卷基礎上的先天不足,造成了複查和再審工作困難重重。
  再審判決列舉三大無罪理由
  內蒙古高院在再審判決中,列舉了改判呼格吉勒圖無罪的三個理由:
  其一,犯罪手段供述與屍體檢驗報告不符。呼格吉勒圖多次有罪供述稱採取卡脖子、捂嘴等犯罪手段與被害人楊某某“後縱膈大面積出血”等屍體檢驗報告內容不符。
  其二,血型鑒定結論不具有排他性。呼格吉勒圖本人血型為A型,對呼格吉勒圖指甲縫內附著物檢出O型人血,與被害人血型相同。但血型鑒定為種類物鑒定,該鑒定結論不具有排他性、唯一性,不能證實呼格吉勒圖實施了犯罪行為。
  其三,呼格吉勒圖的有罪供述不穩定,且與其他證據存在諸多不吻合之處。呼格吉勒圖在偵查、審查起訴和審理階段均曾供稱採取了卡脖子、捂嘴等暴力方式強行猥褻被害人,但又有翻供的情形,有罪供述並不穩定。而且供述中關於楊某某的衣著、身高、髮型、口音等內容與屍體檢驗報告、證人證言之間有諸多不吻合。
  已責成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追責
  18年前,判定呼格吉勒圖有罪的時候,正值我國第二次實施“嚴打”——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分子活動。“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嚴打’對於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很大作用,但有的案件在執行中發生了偏離。”內蒙古宏德律師事務所律師艾國平說。
  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宋英輝表示,在特定時期和區域對某一類犯罪強化打擊力度是各國都會採取的措施。“但特殊背景不能成為推卸責任的藉口,打擊犯罪不能突破法律底線。按照法律程序嚴格審查判斷證據,正確適用法律,這在任何時期都是必須堅持的。”他說。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賽罕區分局一名警察說,“嚴打”期間,查處犯罪案件的數量特別是大案數量,是他們工作的目標和考核標準。在當時人為確定的破案指標壓力下,加之立功心態,在案件偵查中確實存在一些急於結案、刑訊逼供,甚至誘供等現象。而一旦明明知道是冤案,一些人為了保面子、保烏紗帽而想方設法阻止翻案。
  此案是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法院依法糾正冤假錯案的第一起,意義非凡。人們期待,在深刻反省此案的同時,更要嚴厲追責。
  據瞭解,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已經責成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就錯案責任問題進行調查。“依法通過調查程序把責任弄清楚,各相關的司法部門把原來案件的辦理情況搞清楚,確定相關人員責任。有錯必糾,該承擔什麼責任就承擔什麼責任。”趙建平對記者說。
  宋英輝說:“如果說調查的結果是有人故意枉法,或該註意到的沒有能夠註意到,那肯定要追責的。”
  內蒙古高院同時表示,呼格吉勒圖父母提出申請後法院將立即啟動國家賠償程序,並嚴格依照法律的規定,儘快依法做出賠償決定。據悉,呼格吉勒圖父母將在與律師商議後,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國家賠償。
  “呼格吉勒圖案,是我國被執行死刑案件中,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而改判無罪的第一例。”宋英輝表示,這對類似案件的糾正將具有重要參考意義。
  就在呼格吉勒圖案改判的3天前,經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的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一案也正式進入了異地複查程序。
  法律界專家普遍認為,從呼格吉勒圖被改判無罪到聶樹斌案啟動複查程序,可以看到中國司法糾錯的態度和決心,這也是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程中的一個重要進步,是中國司法機關完善冤假錯案糾正機制的一個重要標誌。錯案改判,無論是堅持疑罪從無理念,還是進一步確立終身追究制度,都將對提升今後的案件審判質量起到重要作用。
  “從訴訟的過程、案件的複雜性和人的認識能力上講,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可能百分之百杜絕冤假錯案。”宋英輝說,“法律在不斷完善,人的認知能力以及案件偵破技術也在不斷進步。但關鍵還是司法人員要依法收集、保管證據,嚴格依法審查、判斷證據,堅持證據裁判、疑罪從無、罪刑法定等法律原則,才能最大程度減少冤假錯案的發生。”  (原標題:18年的冤案如何得以昭雪?——聚焦“呼格案”再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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